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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中共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8日,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向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谋划,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整改任务,各内设机构对照条线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干警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细化责任链条,层层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经院党组同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形成《中共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加强整改工作的全流程督促和全过程追踪,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对照反馈意见四个方面13个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分解为35个具体整改任务,建立三个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整改任务逐项跟踪、逐项验收、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整改工作攻坚合力。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并就整改情况进行部署调整,在整改的过程中自觉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努力实现整改成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整改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强化过程调度和督导检查,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各内设机构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定期互相通报整改进展,形成整改合力,确保问题不走过场、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具体整改中,抚松林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对照省检察院党组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推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坚持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论武装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主动跟进、融入日常、学在平常。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党组对“第一议题”交流研讨从严要求,做到“每学习必研讨、逢研讨必深入”的要求,各党组成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和思想实际,从多角度、深层次分析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切实把学思用相融合作为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

(二)严格管党治检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中共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党支部的具体责任,持续释放严的基调不动摇、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二是党组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领导定期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全体人员参观廉政基地,筑牢思想堤坝。三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扭住关键环节,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长春林区分院党组请示汇报,先后提任3名同志进入领导班子队伍,持续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目前班子成员年龄结构、法律知识结构均得到大幅优化。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党组统一思想认识,严管厚爱,培养团队默契,强化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党组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职级晋升程序规范化,实现工作预期。四是注重加强加强党支部建设,按程序严密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持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四)坚持以人为本,建强检察队伍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选人用人,制定《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正、副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配齐配强中层干部。二是制定《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大讲堂实施方案》、《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积蓄后备力量。三是积极向长春林区分院请示,加强干警挂职和交流锻炼,推动内部轮岗交流力度,提升干警综合能力。四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新入职公务员,持续优化年龄结构。

(五)注重品牌创建,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

整改情况:系统梳理总结党建品牌建设成效,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积极开展巡林安全生产、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工作,进一步挖掘地域特色、深化品牌内涵、强化培育思路,及时创建“党旗引领,向绿而行”的党建品牌,有力有效推动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互促进。党支部事例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评选中被评为“特色事例”,是长春林区两级院唯一获奖事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责任落实。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抓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准确评估整改成效,防止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回弹返潮。

(三)进一步抓制度规范。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推动“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机制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促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5078234;邮政信箱: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松江路324号;邮编:134504;电子邮箱:18629781539@163.com。



中共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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