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务公开
在线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要闻速递
“声”入群众,首个全国生态日 宣传在行动!
时间:2023-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的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提高林区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8日下午,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喜迎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第二检察部干警张艺丹和徐茜同志将宣传折页发放给广场上的行人,呼吁大家共同守护长白山绿水青山蓝天净土,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干警们拉起横幅,搭建咨询台、手持宣传资料向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通过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活动赢得了现场群众一致好评。现场还举行了宣传活动主题知识问答活动。

“2023年6月28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哪天设立为全国生态日?”检察干警提问。“8月15日。”有群众回答道。“我们平时应该做些什么,来保护我们的生态?”检察干警又问了一个问题。“不能随地扔垃圾、吐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有个老大爷抢着说。

检察干警向回答正确的群众发放《森林法》《民法典》留作纪念,对回答错误的群众耐心科普。

通过宣传,全国生态日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引起人们的环保意识,激发社会各界的环保热情。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 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 控申举报电话:0439-5078234 技术服务电话:0439-507801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