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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两长同庭,共筑司法屏障
时间:2020-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5日,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树庆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院长王祖贵担任审判长。

  

  该案共涉及16人,被告人宋某以营利为目的,雇佣他人先后交叉作案7次,共计盗窃树苗129株,其中水曲柳树115株、山槐树12株、五角枫树2株。 

 

  被告人宋某等人作为土生土长的林区人,理应知道林区资源的重要价值,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盗窃。其行为导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近9个小时的庭审中,检察长李树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起诉人职责,出示证据、充分答辩,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谨、条理清晰、环环相扣。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取得良好效果,最终合议庭在判处被告人相应刑罚的同时,当庭宣判被告赔偿损失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使受损的国家利益得到保护,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体现司法案件公平公正。此次检、法两长同庭履职都表现出了过硬的业务素质,发挥了领导带头办案的表率作用,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的生动实践,对促进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此案的办理填补了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涉植物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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