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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时间:202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近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树庆受邀列席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委会,就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等五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进行评议。会上,检察长李树庆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就案件情况向审委会作的汇报,结合案件情况,从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意见供审委会委员参考。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对于推动检法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探索完善检法两院协作沟通新模式,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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