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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2015年案件管理工作会议
时间:2015-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2015年案件管理工作会议

在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410日上午9时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2015年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松江河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长春林区分院、白石山林区检察院、红石林区检察院、江源林区检察院、临江林区检察院主管案件管理的副检察长和各院负责案件管理的人员及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的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长春林区分院副检察长丁校波主持。

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长彦到会并致辞。他在致辞中首先对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各院参加会议的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的自然情况,同时对这次会议召开的重要性作了阐述,最后他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会上,长春林区分院赵淑霞同志传达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长春林区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贾文喜同志通报基层院案件评查结果,对“三基”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长春林区分院副检察长丁校波对2015年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做了部署并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说:案件管理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牢固树立统一案件管理、统筹规范执法的全局观念,以遵循基本规范为切入点,构建一丝不苟、从严管理的新常态;以掌握基础知识为立足点,塑造底蕴深厚、能力超群的新形象;以建设基层队伍为着力点,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干事的新队伍,为全面提高案件案例水平、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而努力。

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各院对案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和职能定位,为下一步切实开展好林区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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