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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
时间:2024-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5月27日,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步伟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毓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珊山结合个人自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要当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切实做到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要心无旁骛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学懂记牢。要融会贯通领悟,全面准确掌握纪律的边界,时时刻刻对照、处处事事警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联系实际对照,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身示范。要自觉遵规守纪,常怀敬畏之心,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和组织监督,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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