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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落实,立行立改——长春林区分院督导组到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督导专项工作
时间:2019-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5日,长春林区分院黄锡春副检察长带领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和林区乱象综合治理督导组一行8人到我院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围绕两大方面开展督导工作。一是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案件台账、宣传发动等20多项内容;二是林区乱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线索排查、宣传发动等5项内容进行督导。

  材料审阅后,督导组就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林区乱象综合治理的部署工作和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和关于林区乱象综合治理如何落实检察建议进行工作指导,督导组成员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林区乱象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一、做好向党组汇报等各项会议记录,确保会议、文件精神准确落实到位;二、做好线索排查和线索登记工作,特别是与第三检察部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交接工作,确保及时开展线索排查;三、以扫黑除恶部署和宣传工作为重点,结合新媒体方式,创新宣传角度,扩大宣传影响力。

  在林区乱象综合治理方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第一检察部与第二检察部的公益诉讼工作互相配合,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为核心,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占用使用林地等整改情况为突破口,督促各项林区乱象治理工作稳步落实。

  纪检组组长孙北冬表示,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督导指出的问题和给出的建议作为下一步工作导向,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维护林区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根本目标,对林区乱象进行综合治理,为法治林区建设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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