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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 “督导检查+普法宣传” 织密辖区防火“安全网”
时间:2024-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明节将至,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传统祭祀活动逐渐增多,无形中增添了不少火灾隐患。3月27日,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协同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及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林区群众防火意识,压实森林防火责任,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森林防火普法宣传中,检察干警们深入到露水河镇市集内,向过往百姓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失火放火犯罪带来的法律后果。提醒百姓入山不吸烟,不点火,绿色文明祭祀等,坚决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宣传车循环播放《吉林省森林防火命令》、《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林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随后,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露水河镇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处、西山检查站、新兴林场等地进行实地走访,对森林防火人员配备和训练、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灭火器材配备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仔细翻阅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森林防火卡点入山登记册。

在西山检查站,检察机关强调,春季森林防火第一个重点时期“清明节”即将来临,管护员要切实做到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强化入山人员防火宣传教育,严禁携带火种入山,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

在新兴林场,检察机关要求全体扑火队员,要苦练扑火本领,努力学习防火知识,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要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全力保证森林资源不被火患侵害。

在座谈会上,新兴林场介绍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面临的问题难点及采取的防火举措。检察机关向林场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巡林管护力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确保林区防火安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形成防火合力。三是确保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火情信息上报制度,坚决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守护林区安全。

下一步,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检察职能,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持续精准发力,加大督导检查覆盖面,深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配合,防患于未“燃”,营造“人人参与防火、事事注意防火、处处做好防火”的浓厚氛围,为构建林区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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