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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守护水源地“清净”
时间:2021-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优质水、满意水,9月8日,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到吉林省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和泉阳林业局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泉阳河子村进行实地排查,泉阳河子村距离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仅约一公里,干警们对水源地上游的污染源进行了排查确保护饮用水安全。

 

 

  在排查中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发现有人在岸边放牛,河岸两边堆有生活垃圾,这些都有可能造成水质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人类活动,禁止畜禽养殖,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下一步工作中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坚决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排查,建立监督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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