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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高检院十五检及省院十六检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全国检察工作总基调,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重实效,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把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努力为林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以抓党建促队建为重点,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能力和作风

1.支部工作高效有序。党支部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把集中学习纳入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党员和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党小组分别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党员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党组带头在提升素能上下功夫,全年开展1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干警提高认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党员干警依托学习强国、e支部、平安吉林教育整顿平台等平台自学,每月进行通报排名。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10次,党日活动开展12次,进一步坚定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

2.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院以以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为主线,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同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以读书班、准提学习、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为主要抓手,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引导和组织检察人员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全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20次,自学18次,中层干部学习班1次,全院干警学习9次,讲党课5次。

3.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17次,全院集中学习5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并开展主题活动2次;开展英模教育3次,观看英模事迹报告会2次;检察长讲党课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3次,撰写心得体会298篇。

查纠整改环节阶段,我院组织开展2轮谈心谈话,填写自查事项报告,经上级院甄别,存在4个问题,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2个问题,均已建立问题台账。开展6轮流毒影响肃清工作,自觉对照抄告单整改问题3条,整改指导组反馈问题1条;评查2018年至20218月办结的33件重点案件,其中决定不批捕案件15件,决定不起诉案件18件。评查结果认定27件案件为合格案件,6件案件存在瑕疵;建章立制方面,制定留废改立清单,制度措施新建9项、修订6项、废止1项,出台配套11项制度措施,涵盖了落实三个规定、业绩考评、案件办理、案件质量评查、新闻发布、教育培训、干部交流管理、纪律作风、为民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填补了制度空白。

回头看期间,再次对全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有遗漏问题,有力有序完成了教育整顿全流程各环节目标任务,取得预期成效

4.管理方面,召开党组会22次,检察长办公会2次,检委会15次,专题学习4次。截至目前,院内流转文件854件,制发文件77并强化交办督办。保密自查1次,检查1次,培训2次。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于年初收尾完成。财务执行率92.25%

以抓党建促业务为目标,加强工作双融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1.刑事检察方面,共受理刑事案件6281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016人(批准逮捕 44人,不批准逮捕511人。公安机关复议案件1件,维持原决定。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件);审查起诉案件5265人(上年结转11人。其中审查起诉4447人,审查不起诉510人,期末未结15人,改变管辖23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1人。不起诉率17.54%)。不捕率73.33%。自行补充侦查率:3.77%。追赃挽损工作率:5.88%。案-件比:1.058

适时介入侦查案件3件。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审查起诉案件审结495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辩护人及值班律师见证率100%,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100%,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2.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以磋商方式解决1件,全部取得回复并整改完毕。

3.民事检察方面,全年受理民事案件14件,全部取得回复。其中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8件。

4.行政检察方面,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5件,行政发出检察建议15件,其中行政执法办案规范类检察建议13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1件,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全部整改回复。

5.控告申诉检察方面,受理群众来访5人次,已按要求做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回复率100%

6.刑事执行检察方面,财产刑执行监督建档37人,涉案金额10.3万元,37人均已执行完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梳理出判处实刑应 5172人,不存在未交付执行的情况;开展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1990年至2020年案件,共排查5151人,其中减刑1414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3636人,未发现问题。

    7.案件程序性公开数65条,法律文书公开67条,公开率100%。对我院2016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所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进行清查,有技术处理类型问题法律文书80处,已按要求进行技术屏蔽。

    8.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共18件,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4件,列席审委会1次;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6件,其他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8件。

二、成绩亮点

1.为使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我院开办检察夜校,鼓励干警利用下班后时间结对自学,保证每人每天自学1次,有效解决了八小时内干警工作繁忙、学习不深入的问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2.运用公开听证化解社会矛盾。截至1217日,召开公开听证会4次,均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3.公益诉讼首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与行政机关通过磋商会议,凝聚了保护公益的共识和合力,使林区公益保护更加及时有力。

4.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蒲公英未检工作室联合公安局派出所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法治副校长实地参观学校并开展安全检查2次,讲授法治课4还通过云课堂的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开展宣传活动9次,被省级媒体采用2次。

5.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意识形态宣教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过程中注重讲授红色故事,创设讲党史 固初心专栏,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党史微课堂6期;同步开设周一《一通》专栏,把民法典中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以短视频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结合场景演示向群众进行普及宣传。

6.深入为群众办实事、开展为民实践活动方面,组织干警以五进四访两深入工作要求为主线,深入辖区内企业、社区、学校保护区管护站、消防大队等地10余次。具体做法:一是针对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提出的水源地污染问题,建立检察官联合工作组,多次深入水源地周边村屯进行走访调查、开展法治宣传,督促抚松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保护局、泉阳镇政府完成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提出的泉阳河水源治理问题,公开宣告送达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与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建立支持起诉联席机制,与三家林业局及辖区内企业、白山市律师协会、抚松县工商联建立联席机制,制定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办法及细则,民营企业办实事,做好事。三是与红旗社区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每月受邀参加法治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工作者和居民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四是为池西区森林消防大队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从法律咨询、权益保障、专家授课等方面为军人及家属解决实际问题;五是与松江河林业局防火办共同加强对林区周边村屯的法治宣讲和环境保护工作,联合开展防火期《森林法》的宣教活动,提升辖区居民防火安全意识;六是解决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多年来审计当中提出的审计未能整改问题的150万元债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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